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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务合作:当前境况与调整机遇

  • 2020-08-25 11:59:11
  • 来源:苗苗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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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风雨洗礼的一年 
   我国国际劳务合作事业在2009年经受的冲击,可谓是近二十五年来最为广泛、最为深刻、最为强烈的。关乎国际劳务生存与发展的各种动态、信息、政策,涉及整改布署、法律制定、市场调整等,都接连不断地“喷涌”到我们经营公司的领导与业务骨干面前,其中值得关注的重大事件不胜枚举。例如,2009年初立陶宛中国劳务群体事件。从2008年开始到2009年10月还在处理中的罗马尼亚建筑劳务群体事件。2009年春季的澳大利亚中国屠宰工集体罢工事件。2009年初起加拿大对华普劳的招聘业务全面趋紧。2009年3月、5月、7月、10月,中央领导连续对我国外派劳务的群体恶性事件作出严肃批示。2009年4月,商务部在国务院指示下正式启动编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09年10月已经报国务院,可以说我国对外劳务长期无法可依的时代即将结束。五年前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扶持实施的“境外就业服务”体制,于2009年已全面转换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体制,使本就“产能过剩”的对外劳务合作的“持证企业”一年内净增106%,合计超过千家。2009年7月七部委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的整顿,原定9月30日结束,后临时决定延长,在10月中旬进行了成果总结,虽然成果很大,但是仍有局限性。2009年6月,我国对外劳务最大主市场日本研修制度的修改正式启动,不出意外的话2010年7月正式实施,赴日研修业务操作必定被迫调整;2009年1月到10月,我国对外研修生派遣同比减少23%;而截至9月底的统计表明,越南对日本研修生派遣同比大幅度增加。进入11月份后,在日本中国研修生发生数起恶性事件,虽然人次不多,但触目惊心。2009年新西兰对华劳务合作的“协定”正式生效。2009年10月下旬,香港“家援”项目已经在相关层面上深入细化的“研究中”。根据2009年10月末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对外劳务的构成中,海外工程承包项下的劳务占比三十年来首次正式超过50%。 
  二、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现况 
  (一)2002-2006年是对外劳务合作鼎盛时期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从1995年到2006年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尤其是2002年到2006年这五年,是我国外派劳务的全盛期,无论劳务人数、国别与地区数,行业种类和技术工种,劳务人员的平均年收益;无论经营公司的合同额、营业额、平均人次纯利润、年末在外总人数;还是新签合同与持续执行合同,都达到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的巅峰。同时,与之同步并且更为引人瞩目的,是我国三十年经济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特别是最近十年,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综合国力的增强都是非同寻常的。我们在为中华民族复兴而自豪的同时,也应该思考新的形势所带来的新问题,对于我们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业内人士来说,就特别应当看到经济发展对国际人力需求及流动性的纵向冲击,并且意识到这种冲击和作用力都具有时间上的滞后特性。 

 今年全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急减,金融危机不是主因。套用一句俗话来说,金融危机的影响充其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引发国际就业动因转变 
  我们不难发现,三十年前几乎没有什么大型集团性企业能像今天这样吸引数亿技术劳务大单;二十年前没有多少技术工人可以在国内的大型企业中每个月拿到两三千以上的收入;十年前,东南亚地区哪里有那么多的具有大专或者以上学历的机械加工、造船焊接、服装加工、电子技术工人和各类服务人员可以与“优秀”的中国人才竞争国际就业岗位;五年前,我们选派的劳务人员会如此多地在国外不顾一切地以非理性手段进行利益诉求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今天,我们都看到了,很多外在的、内在的、经济的、法律的、自身的、环境的各类因素,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基础上发生着变化。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了,世界经济风云变幻,人才需求跟着变了,人力资源的成本和收入更是变了,纠纷当然变多了,中国出国劳务的大形势开始局部地发生了多米诺现象。原因部分地归结于金融风暴,但真正的原因,是中国经济状况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我认为,这一点决定着我们对我国国际人力资源事业的战略分析及制定今后发展坐标的正确与失败。 
  (三)中国人力资源可比优势正在下降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高潮时期的优势,已经随着三十年经济改革的伟大成就而发生着改变。我们引以为豪的年轻、专业、廉价、适应性强、能吃苦、能忍耐的充足的国际劳务生源,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条件转变。二十年前出国劳务人员境外的年收益是他们在国内从事同等劳动的年收益的五到十倍。而今天,只要考察一下日本、新加坡、阿联酋、马来西亚、澳门、中东、俄罗斯、罗马尼亚、立陶宛各地的建筑工地就可发现,吸引力已不能同三十年、二十年甚至十年前同日而语了。同样的年收入,我们如何去同越南人、菲律宾人、巴基斯坦人、盂加拉国人来竞争?国际劳动力流动的稳定性指数表明,年流动变化率<25%是正常的,是稳定性指标。同样,流动的正常收益欲望值(即国内收入与同等劳动国际收入比)大于三到五倍,是合理的。 
  (四)在对外合作总量中外派劳务占比急速下降 
  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中,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值得赞誉的贡献。在我国外经事业中的占比曾经是不可忽视的,累计为中国较低收入的480多万的家庭完成了脱贫与致富,也因此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得到政策扶持。但是,随着我国外贸和海外工程承包更为辉煌的发展,对外劳务合作的比重明显的、不能否认的急速下降。以2008年计,对外劳务合作的经济总量是80亿美元,在外贸、海外工程、外劳三项的总量中,已经“无足轻重”。从2009年11月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当前我国对外劳务的现状,已经取消了对外派劳务派遣的补贴。对此,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与判断。空洞的愿望式的鼓动,是没有积极意义的,清醒方能萌发创意。
  (五)期盼已久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近期将出台,已成定局;15项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相关部门与机构也在研究与制定中。期盼了二十多年的对外劳务合作法规在业务总量下滑的时期,得以研究、编辑、制定、审批,当然是全国广大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多年呼吁的结果,但是更应该看到出台背景中不能否认的原因之一,是这两年如此多的外派劳务境外突发重大恶性事件对我国国际发展战略的干扰。这方面,我因为参加了《条例》的一部分的研讨工作而有更深切的感受。 
  我们盼望着对外劳务合作法规的建立与成熟,但在这种非常时期、非常背景下出台的条例,不可避免地表达出主管部门的急迫愿望,不可避免地使条例规则重心放在了“规范”和“对恶性群体事件的遏止”上。 
  我们希望,这第一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法规,能够彻底改变我国以经援项目为起点、已经延用了三十年、已经明显陈旧的对外劳务派遣的法律定义。 
  我们希望,这第一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实施,能使我国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与国际就业从此与国际通行概念及公认法律相接轨。 
  我们希望,这第一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则,能约束全体持证经营的企业在开拓市场、追求企业利益与发展的过程中,在不忽视社会公益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好每一位劳务人员的合法利益;同时,也约束每一位出国就业人员对有效合同的充分履行。 
  我们希望,在这第一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宗旨下,国家各相关部门快速制订出更加全面、完整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促进办法与助推措施。希望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能结合本地区的产业发展战略,因地制宜,确定出当地国际人力资源业务的发展重心和市场方向。 
  但是,由于《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出生的时期背景,决定了我们的愿望一时难以被主管部门所接受,决定了我们的目标还必须经历“发展的初级阶段”,决定了我们的改革路线还必须有迂回的过程。 
  所以,即将出台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是进步的产物,但有其时代局限性;是一部专业法规,但与各上位法还存在着不相吻合之处;是一部行业规范的依据,但有赖于全国各省市的实施细则具有互动性与一致性;是一部既有原则又细化的管理规定,但又有赖于相关的管理监督与执法部门具有当仁不让的意识和能力。所有相关思考和良好愿望,有赖于国家各主管部门和全体经营企业的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发布是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二十多年无法可依状况下的一大进步。如果《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发布以后,能够得以有效实施,则将对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的经营环境的改善起到极大作用。如果《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发布以后,能够配备有效的、及时的监督与执法,则我们应该相信,全国劳务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相关企业的兼并重组、经营模式与结构的转型,和国际人力资源服务内容的扩展和外延,将引发一轮可喜的发展高潮。 
  三、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国际劳务经营企业产业调整机遇的若干思考 
  (一)经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不会因金融危机而改变 
  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国际劳务输出主要面对日本、新加坡为了维持经济发展的三类产业,在今后二十年内,不可能改变基本劳动力严重缺乏的局面。虽然因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赴日研修生数量锐减,但也必须看到,受波及的产业种类有限,而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种类的劳动力招聘,不减反升,新加坡的情况相似。特别是最近,这两个国家的劳动力招聘明显回暖。事实说明,金融危机的影响是有的,但不会改变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与地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二)国际劳务合作传统模式下的外派劳务业务发展高潮已经过去 
  传统的国际劳务合作模式下的外派劳务业务的发展高潮已经过去,我们不能指望上海及长三角地区能在全国各地都可立即操作的普劳项目上体现出市场竞争优势。但是,几十年积累的经验、国际渠道、业务骨干,还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使我们的经营企业可以保持一定量的国际劳务合作业务。 
  作为国际劳务合作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二是国内优秀劳动力生源的招募与培训能力;三是国际劳务业务的设计操作与管理能力。今天的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经营公司,上述一、三两个方面的竞争力当然不弱,但普劳生源的招募能力——核心竞争力还在不断下降。随着竞争的激化,随着各地经营公司业务能力的提高,随着《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出台以后各地地方保护主义的进一步抬头,随着国际人才公司实质性进人中国国内,我们经营企业在这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必定不复存在。所以,研究与组织符合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战略的国际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制订与建立具有上海及近周边地区产业特色的人才培育机制,通过几年的努力形成具有上海产业特色的国际劳务合作的行业种类,将是我们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经营公司的重点课题之一。 
  (三)国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是我们上海的强项。 
  虽然,我国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比世界许多国家地区起步晚、系统化程度低、相应政策扶持较弱,但是,三十年经济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十年的外资引进与服务,我国主要沿海大城市,特别是上海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已有了举世瞩目的进步。国际劳务合作产业中的国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所占比重必定会日益增长,这是国际产业发展的专业化、系统化、细分化演变发展的必然结果。国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主要大类:人才招聘、人才派遣、人事代理、人才租赁、薪酬外包、HR法律咨询、境外人员服务、员工援助、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员工培训服务、HR关联商务咨询、HR专业俱乐部、专业分工段外包服务。这为经营企业提供了大有可为的机会。 
  (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外派劳务方式应该创新 
  在今后的十年中,中国国际劳务合作中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劳务占比肯定会居高不下,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人力资源配套业务的不善、不精、不专,又是近年各类海外劳务恶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内因。对此,国内大型海外承包工程专营企业都在研究、探索、实施新型国际劳务合作模式和合作体制。作为具有二十多年对外劳务派遣经验的经营企业,应该对此有所创新与突破,应该在国际劳务合作事业的服务转型与结构调整的课题上,从理论探讨走向实质动作,在国际业务与市场的开拓中,走出我们上海的双赢特色之路。 
  (五)改革创新是必由之路 
  中国国际劳务经营企业的数字庞大,专业品牌不高,产能远远大于市场可服务总量。随着国际需求市场对我国经营企业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我国经营企业的分化必定会加快。明年《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出台、日本研修政策的调整,以及越南、菲律宾、印度、巴西等国的人力资源的技术能力与服务水平的提高等国内外因素,必然将进一步引发我国对外劳务经营企业的变化。与之对应的战略思考是:与其到时候被迫改变,不如主动考虑经营企业的重组、兼并、战略合作和专业细分等各种重大转变。2008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完成营业额前二十名的企业营业额之和为49.58亿美元;前十名的企业营业额之和为43.9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年度营业额前十名的企业的营业额在行业中的比重达到54.5%;前二十名的企业的营业额比重则达到61.5%。行业集中度连续三年递增接近10%。纵观世界逐步成熟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都有这一特性。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统计数字,在全国前十名企业中,我们上海有一家半,在全国前二十名企业中,上海有两家半。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全国1000家有证经营企业的2006至2008年度总营业额,仅占全国业务总量的40%至45%左右。明年《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出台以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审批下放到各省市级别,如果地方宏观控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则“持证企业”的数字更难预测。到时,企业数、产能、成本、平均营业额等等问题,必将更加尖锐突出,必定会走向部分退出,部分兼并重组的方向。对此,众多经营企业的领导们,有没有更早更具创造意义的决策与动作;我们的地方主管部门能不能对这个题目做出解答与提示呢? 
  国际人力资源的结构,决定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继续前行仍具有很大的潜力。随着国际经济的逐步复苏,随着国内外经营环境的改善,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依然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风雨更觉彩虹美,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还将迎来新的突破与发展,更大的辉煌有待于我们全体从业人员的创造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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