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抄报 / 综合系列手抄报 / 消费权益手抄报

中国3 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

  • 2020-08-03 01:59:22
  • 来源:苗苗黑板报
  • 编辑:admin
  • 己被围观 2388 次

  中国3 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资料大全能够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内容呢,板报网知道现在有着一个主题还是比较火的,那就是今年是第几个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对于这样的问题,自然也可以成为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内容的一部分,能够让整个手抄报看起来更加的充实,同时这种类似于设问一样的主题设定也可以进一步吸引大家阅读手抄报的兴趣呢,甚至我们还可以将今年是第几个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其中还可以细分为中国的或者是国际的,这样可以让大家在阅读手抄报前的勾起兴趣,而在阅读手抄报过程中还可以收获知识呢。

中国3 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1]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

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张)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友情链接: 学习帮

苗苗黑板报网(www.banbao123.com)为大家搜集整理中小学生手抄报图片,黑板报图片,板报设计模板,板报花边素材,儿童简笔画,还集专题板报,节日板报等为一体的板报学习网站

Copyright by 苗苗黑板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5083775号

商务合作
添加微信:YuYoue199502
邮箱:stanak@163.com